該模式充分響應國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及全域旅游相關產業建設的宏觀政策,磁浮項目按規范的PPP模式運作,引入產業基金,分散投資風險,社會資本方與政府方共同出資成立項目公司,作為磁浮項目建設、運營、融資主體,多方共享項目收益。并可聯合戰略合作伙伴,參與項目沿線商業、旅游、交通綜合開發,提升投資效益。
該模式充分響應國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及全域旅游相關產業建設的宏觀政策,磁浮項目按規范的PPP模式運作,引入產業基金,分散投資風險,社會資本方與政府方共同出資成立項目公司,作為磁浮項目建設、運營、融資主體,多方共享項目收益。并可聯合戰略合作伙伴,參與項目沿線商業、旅游、交通綜合開發,提升投資效益。